数据政策

子午工程各运行单位及相关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子午工程成果管理,规范依托子午工程数据取得成果的致谢行为,保障知识产权,增强科研成果的可追溯性,根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及子午工程数据管理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致谢适用范围

凡全部或部分利用子午工程科学数据开展研究工作,并取得任何形式成果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科学论文、学术论著、学位论文,以及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数据产品、系统开发等成果,均应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在成果中规范注明数据来源(DOI标识)并引用子午工程的国家科技资源标识码(CSTR标识:https://cstr.cn/ 31122.02.MSP)。


二、致谢标准格式

依托子午工程数据发表的成果,应在致谢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格式进行标注:

中文致谢格式(示例):

本项成果使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子午工程三站式非相干散射雷达电离层拟合基本参量数据DOI: 10.12176/01.06.00065-V01),数据可通过访问https://dcstatus. meridianproject.ac.cn/获取。感谢子午工程(https://cstr.cn/ 31122.02.MSP)工作人员在数据收集和分析方面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英文致谢格式(示例):

We acknowledge the use of ionospheric fitted basic parameters of Triple-Station Incoherent Scattering Radar from the Chinese Meridian Project (DOI:10.12176/01.06.00065-V01). The data can be accessed via https://dcstatus.meridianproject. ac.cn/. We thank the staff of the Chinese Meridian Project (https://cstr.cn/ 31122.02.MSP) for their technical support and assistance in data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三、成果登记与报送

用户在使用子午工程数据产出成果后,应及时向子午工程中心提供成果信息(包括成果题目、发表渠道、发表时间、作者信息、单位信息等),以便子午工程中心进行成果统计与运行评估。

成果报送方式如下:

报送邮箱:wangjiangyan@nssc.ac.cn

联系电话:王江燕 13269208283


四、监督与管理

各运行单位和用户应高度重视成果致谢规范工作,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致谢的,子午工程中心有权要求其补充或更正;情节严重的,子午工程保留暂停其数据使用权限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由子午工程中心负责解释。

请各运行单位将本通知转发至贵单位相关子午工程数据用户,确保相关人员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子午工程中心

2026年6月22日